各市(区)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社会工作部:
为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,根据选聘陕西省“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”工作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逐级审核,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省委社会工作部研究,聘任郭珺等263名同志为陕西省“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”(第二批)。请各市(区)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、社会工作部按照《陕西省“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”队伍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陕文明办发〔2023〕15号)要求,加强培训指导,做好联系服务,建强“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”队伍。希望受到聘任的同志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,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,大力弘扬志愿精神,着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。
第二批陕西省
“新时代文明实践宣讲师”人员名单
(汉中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