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9日,“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西乡”《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“六进”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樱花广场举行。县委副书记史邦勤宣布活动启动,并为系列活动的“首站”——城北街道授“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西乡”旗帜。
现场直击
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段长征致辞
县政府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钱剑锋宣读《倡议书》
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段长征致辞,县政府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钱剑锋宣读《倡议书》,城北街道领导班子及19个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做创文承诺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辉、县政协副主席周立新为全县首批《条例》宣传“使者”颁发文明宣传“使者”证书、绶带。
县委副书记史邦勤为城北街道授“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西乡”旗帜
城北街道领导班子及19个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做创文承诺1:13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辉、县政协副主席周立新为全县首批《条例》宣传“使者”颁发文明宣传“使者”证书、绶带
●宣传使者
宣传活动中,县群众宣讲团宣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快板形式宣传了《条例》,穿插了精彩的歌舞表演,组织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《条例》知识有奖问答。
群众以快板形式宣讲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《条例》知识有奖问答
段长征在致辞中指出,新一届县委、县政府作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决定,这是进一步提升西乡形象、增强西乡魅力的大事,更是改善市民生活环境、建设幸福宜居家园的家事,体现的是发展的“硬环境”,彰显的是城市的“软实力”,增强的是西乡的“美誉度”。今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,全县党员干部要树牢“靠作风吃饭,凭实绩说话”的鲜明导向,积极作为、主动出击,狠下决心攻难关,脚踏实地抓落实,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亮剑比武的战场、展示作风的舞台,当好先锋、打好头阵。他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将《条例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践行文明条例,共建文明西乡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,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!
现场志愿者风采
全场同唱《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》
县创文工作牵头部门(单位)分管领导,城北街道领导班子成员、19个(村)社区党组织书记,首批10名《条例》宣传“使者”和广大群众参加活动。
《践行文明条例 共建文明西乡》
倡
仪
书
市民朋友们:
法安天下,德润民心。《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,是全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,将在维护公序良俗,引领文明风尚,推动社会文明进步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为此,我们倡议:
一、学习《条例》,争做学习的先行者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,离不开道德文化的滋养。《条例》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行为文明的根本准绳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领会要义,增强认知认同,让《条例》入脑入心。
二、弘扬新风,争做宣传《条例》的传播者。《条例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“家规家训”,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。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宣传《条例》,向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宣传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。鼓励大家通过短信、短视频、微信朋友圈等传播方式,广泛宣传文明《条例》、传播文明规范,让《条例》口口相传。
三、遵德守礼,争做贯彻《条例》的践行者。社会因文明而进步,生活因文明而幸福。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行动起来,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《条例》、主动践行《条例》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带头践行文明交通、文明旅游、文明餐桌、文明上网等行为规范,除陋习、讲文明、树新风、塑形象。
四、担当尽责,争做落实《条例》的监督者。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、规则意识、主人翁意识,争做《条例》的践行者和监督者,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、有违诚信、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,让文明成为我们每个市民的良好品德。
市民朋友们!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需要你我共同参与!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,学习践行文明《条例》,遵守文明行为规范,争当文明实践者,为加快建设中国最美茶乡、汉中副中心城市,奋力谱写西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强大的文明力量!
中共西乡县委宣传部
中共西乡县委文明办
西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班办公室
2022年6月9日
来源:县创文专班办公室
审核:张荣成
编辑:彭明琴 谢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