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家长及孩子们:
《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已于2022年2月1日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,将在维护公序良俗,引领文明风尚,推动社会文明进步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从此,向不文明行为说“不”,我们有了法律依据;促进市民素质提高,我们有了法律保障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,争做文明市民,共建文明汉中,在此,城北小学附属幼儿园作出以下倡议:
争做学习《条例》的先行者
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,离不开道德文化的滋养。《条例》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行为文明的根本准绳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领会要义,增强认知认同,让《条例》入脑入心。
争做宣传《条例》的传播者
《条例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“家规家训”,是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。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宣传《条例》,向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宣传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。鼓励大家通过短信、短视频、微信朋友圈等传播方式,更大范围宣传文明《条例》、传播文明规范,让《条例》口口相传。
争做贯彻《条例》的践行者
社会因文明而进步,生活因文明而幸福。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行动起来,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《条例》、主动践行《条例》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,带头践行文明交通、文明旅游、文明餐桌、文明上网等行为规范,除陋习、讲文明、树新风、塑形象。
争做落实《条例》的监督者
《条例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推行和监督,还需要社会各界和每位市民朋友们共同维护和监督。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、规则意识、主人翁意识,争做《条例》的践行者和监督者,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、有违诚信、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,让文明成为我们每个市民的良好品德。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需要你我共同参与!家长及小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学习践行文明《条例》,遵守文明行为规范,争当文明实践者,争做文明汉中人。您的每一份努力,都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;每一份辛劳,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添彩;每一份热情,都会带动更多人崇尚文明、共享文明。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,从你我做起,为文明尽力。